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园区工 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
(一)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、文化园区开发建设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制定并组织实施黄帝陵文化 园区保护和管理制度规定,负责黄帝陵的保护和管理。
(二) 开展黄帝文化、黄帝陵文化和黄帝陵祭祀文化的挖掘、整理、研究和对外宣传、交流工作。策划并组织实施 以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为主的各类祭祀活动。
(三) 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,统筹协调黄陵县城总体规划与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。
(四) 争取并落实国家和省财政专项建设资金。筹措园区建设资金,管理园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。
(五) 积极改善园区自然环境和投资环境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、旅游市场、环境卫生、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,为园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良的服务 环境。
(六) 承担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、黄帝陵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(七) 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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