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刻立。砂石质。高1.20米,宽0.67米,厚0.13米。额篆书2行,满行2字,刻“御制祝文”。碑文楷书11行,满行32字。四周边饰蔓草纹。碑文记载清圣祖爱新觉罗•玄烨因皇祖妣孝庄太皇太后神主升祔太庙礼成,特派遣鸿胪寺卿刘楷于康
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祭祀轩辕黄帝事。现保存于黄帝陵轩辕庙碑廊。
碑阳录文
维康熙二十七年岁次戊辰十二月乙丑朔越有十七日」丙辰」,皇帝遣鸿胪寺卿刘楷致祭于」黄帝轩辕氏之陵。曰:自古帝王受」天明命,御历膺图①。时代虽殊,而继治同道,后先一揆。朕承」眷佑,临制万方,稽古礼文,肃修祀事。兹以」皇祖妣孝庄仁宣诚宪恭懿翊天启圣文皇后神主升祔」太庙礼成,特遣专官,代将牲帛,虔修禋祀之典,用抒景行之忱」。仰冀」明灵」,鉴兹诚悃②」!
碑阴录文
主祭官」
钦差鸿胪寺正卿刘楷」
陪祭官」
延安府知府张伟」
鄜州知州胡公著」
洛川县知县许廷佐」
中部县知县李暄」
宜君县知县谢载秩」
儒学训导闫仕」
典史葛珙」
祝生郑鋐」
礼生王熹、刘越、张凤翋、刘允泰」
【注 释】
①御历:指皇帝登位,君临天下。膺图:承受瑞应之图,指帝王得国或嗣位,总体意思指登基继位。
②诚悃:真心诚意的意思